壹、國家訓練品質獎說明
民國94年,為持續提昇我國人力資本,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特就訓練之計畫、設計、執行、查核以及成果評估等階段擬訂訓練品質評核系統(Taiwan TrainQuali System,簡稱TTQS),確保訓練流程之可靠性與正確性。藉由TTQS評核委員實地評核後,依其總分區分為「未過門檻」、「通過門檻」、「銅牌」、「銀牌」、「金牌」以及「白金牌」等6階段之評核等級(外訓版因評核項目較簡易,僅區分為合格與為合格)。
96年至99年,為樹立TTQS學習楷模,職訓局每年定期辦理「TTQS標竿單位表揚活動」,藉以表揚導入TTQS具優異成效之標竿單位。
100年,勞委會為持續獎勵推行訓練品質管理,樹立學習楷模,強化整體訓練品質水準及提昇我國人力資本,訂定「國家訓練品質獎表揚計畫」。選拔並表揚訓練品質持續改善,以及訓練效益在組織內外部具顯著擴散的單位組織,宣示政府對於人力資本投資之決心。國家訓練品質獎之緣起及其演變流程如下圖所示:

貳、國家訓練品質獎與國家人力創新獎的差異說明
有關國家訓練品質獎與國家人力創新獎之差異,以「辦理目的」、「獎項類別」以及「評鑑內容」三項說明,如下表所示:
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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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訓練品質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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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人力創新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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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異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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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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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表揚推行訓練品質具傑出成效單位。
2.建立優良組織形象,樹立學習楷模。
3.改善整體訓練品質水準。
4.持續提昇我國人力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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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表彰具有人力培訓實績或創新具體作法之企業團體或個人。
2.樹立學習楷模。
3.型塑投資人才之優質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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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創獎強調人力資本創新價值;國家訓練品質獎注重個人與組織訓練品質一致性,確保組織訓練品質之持續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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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項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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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為「大型企業」、「中小企業」、「訓練機構」與「非營利組織獎」4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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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獎:事業單位、專業團體
個人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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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創新獎分為團體與個人獎項;國家訓練品質獎以單位為主要表揚對象,透過4類獎別,拔擢其優良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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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鑑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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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訓練品質管理系統之成熟度與發展性。
2.訓練成果對於組織成效與個人發展之貢獻。
3.對社會與市場需求,展現其對應性與表現績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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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力資源培訓及發展之具體創新事項。
2.人力資源培訓與發展之規劃、執行及評估。
3.對企業與社會之貢獻及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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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創新獎著重人力資源創新價值與具體事項;國家訓練品質獎著重個人與組織訓練成果,持續改善之軌跡以及擴散社會之綜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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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評鑑內容
(一)訓練品質管理系統之成熟度與發展性。
(二)訓練成果對於組織成效與個人發展之貢獻
(三)對社會與市場需求,展現其對應性與表現績效
肆、參加辦法
(一)參與對象
1.大型企業獎:凡依法辦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之企業得申請國家訓練品質獎企業類。
2.中小企業獎:凡依法符合政府對中小企業認定標準與相關規定之中小企業得申請國家訓練品質獎中小企業類。
3.訓練機構獎:凡依法辦理訓練機構得申請國家訓練品質獎訓練機構類(含政府機關)。
4.非營利組織獎:凡依法辦理工會、協會、財團法人及社團法人等登記之團體,得申請國家訓練品質非營利組織類。
(二)限制條件
1.申請單位應於3年內(民國100、99、98年)至少獲得1次TTQS企業機構版或訓練機構版,評核為銀牌(含以上)等級。
2.本獎項每二年辦理一次,得獎者,三年內不得再依本計畫提出申請。